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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受贿案件一审辩护词(关于口供的非法证据排除部分)

导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如: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的规则。2010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及2012年3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解释》对非法证据做了明确的规定,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制度。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虽然得到一定的适用,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笔者在多年前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但很遗憾当时的合议庭没有采纳意见启动程序,所以笔者不得不在法庭辩论中以辩护意见的形式阐述观点。下面是当时辩护意见的内容,供大家交流讨论。

辩护词

第一部分 关于非法证据排除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某有罪供述系非法取得,应当予以排除。下面阐述一下理由:

一、在案证据能够证实赵某有罪供述存在三处非法。

1、讯问场所非法。控方出示的赵某口供均在看守所外形成,明显违法。关于提讯地点,最高检和公安部都有明确规定,讯问必须在看守所进行,特殊情况下也要在办案单位的提讯室进行。而被告人赵某是在宾馆被提讯的,提讯场所明显违法。

2、提讯方式非法。一是指供、诱供,赵某已向法庭详细描述了经过,在此不再赘述。二是以非法拘禁的方式取供。在案证据清楚显示在本案立案前侦查机关就已经限制了赵某的人身自由,属于典型的非法拘禁。

3、没有讯问录音录像。早在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就已指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么明确的规定难道办案机关不知道?不录像或者录了拒不提供,难道这不违法吗?

二、控方不能举证证明取供合法。

1、法律规定的非常清楚,排除非法证据的举证责任在于公诉机关。同步讯问录音录像是证明取供合法的最佳手段,控方拿不出录音录像就没有尽到自己的举证责任。

2、侦查机关出具了情况说明来证实取供合法。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自说自话的证明方式一点也不能让人信服。

三、辩方证据证实指供、诱供、非法取供客观存在。

庭审查明的很清楚,被告人、辩护人不仅提供了线索,还提供了证据,非法取供的合理怀疑不仅无法排除,甚至已被证实。请合议庭能够真正把好证据关、程序关。

最后,辩护人强调一点:根据法律规定,控方不能证实取供的合法性,或者不能排除取供的非法性怀疑,该口供就必须被排除。

天津刑事会见律师赵瑞祥办理的刑事案件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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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刑事律师赵瑞祥办理的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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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村书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 央视专题报道,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亲自批示

2、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市河东区扫黑除恶第一案“家族黑物业案”,为首犯辩护。

 — — 天津市扫黑办督办,媒体广泛关注案件

3、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摆摊老太太非法持枪系列案。

 — — 媒体报道后轰动全国案件

4、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刘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 本案为中纪委关注案件,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5、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滨江道恶势力团伙案,为首犯辩护。

— — 媒体广泛关注案件

6、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市宝坻区赵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为首犯辩护。

— — 宝坻区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第一案

7、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市蓟州区卢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主犯辩护。

— — 天津市扫黑办督办、蓟州区涉黑大案

8、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市蓟州区赵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 — 天津市扫黑办督办,蓟州区涉黑第一大案

9、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628”燃气管道泄漏

— — 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亲自批示

10、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心灵成长”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诈骗

— — 新华社报道追踪

11、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河北省某派出所所长玩忽职守一审、二审案

— — 当地影响较大

12、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辽宁省本溪高某某贪污、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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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河南驻马店唐某集资诈骗、伪造公司企业印章

— — 当地影响较大企业家被控犯罪,媒体追踪报道

14、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山东省鄄城王某某骗取贷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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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市宝坻区孙某某贪污、行贿

— — 当地影响较大

16、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滨海新区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 国玺云计算非法集资案

17、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 “活立木”非法集资案

18、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林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 “福晚系”非法集资案

19、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滨海新区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 “泽信系”非法集资案

20、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和平区石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 “助行系”非法集资案

21、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北京朝阳区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 “银谷系”非法集资案

22、天津刑事辩护律师赵瑞祥辩护天津彭某制造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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